朱先生的工廠設於葵芳一座工業大廈內。有一天,他的秘書洗手後忘記關掉水龍頭便離開,導致食水長流,隨後食水更流入大廈內兩部客用升降機、一部載貨升降機與及隔鄰和樓下的公司。大廈管理處及受影響租戶向朱先生追究責任,要求他的公司就有關損毀作出賠償。單是索償總額已高達港幣1,000,000元,更遑論有關法律費用。幸而朱先生於匯豐保險投保了公眾責任保險,他即時聯絡理賠服務部。理賠服務部職員立即與索償人士及其代表律師商討賠償問題,最終達成賠償協議。
註:上述資料僅作參考用途,索償個案結果是根據個別情況評估而定,有關詳盡條款及規定和不受保項目細則,一概以保單條文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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